东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收罗定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标根据)为支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下称职工)根基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办理,防备贷款危害,按照《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例》等划定,连系本市现实,制订本法子。
第二条(合用范畴)本法子合用于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包含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及商转公贷款等情势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贷款界说)本法子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中间(下称公积金中间)应用住房公积金(下称公积金)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办、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合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
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资金便可知足采办、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的贷款,称为纯公积金贷款。
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以知足采办、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时,其不足部门同时向承办公积金贷款营业的贸易银行(下称受拜托银行)申请小我住房贸易性贷款(下称贸易贷款),称为组合贷款。
已利用贸易贷款用于采办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门或全数贸易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称为商转公贷款。
第四条(管委会职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是公积金贷款决议计划机构,卖力肯定最高贷款额度、制订公积金贷款政策并监视履行、审批公积金利用规划和规划履行环境陈述。
第五条(公积金中间职责)公积金中间是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卖力履行管委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交处事项、展开公积金贷款平常营业和承当公积金贷款危害。
公积金中间应与受拜托银行、评估、担保、代办署理等专业办事机构签定书面互助协定,明白两边权力义务,防备贷款危害和保护职工及各互助方正当权柄。
第六条(贷款原则)公积金贷款遵守危害可控、权力与义务对等及诚笃信誉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工具和前提
第七条(贷款工具)依规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向公积金中间申请贷款。
第八条(贷款前提)职工申请贷款应同时具有如下前提:
(一)具备彻底民事举动能力。
(二)信誉杰出。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依规缴存公积金达规按期限并继续实行缴存义务。
(四)为采办、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可以或许供给正当有用的采办、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
(五)职工家庭(包含伉俪两边及未成年后代,下同)收入来历不乱正当,没有还没有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累计利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未满2次,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跨越划定范畴。
(六)可以或许供给公积金中间承认的担保。公积金贷款应采纳典质担保方法,需要时可采纳包管或其他担保方法。
第九条(商转公前提)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除合适本法子第七条、第八条划定外,还应具有如下前提:
(一)提早了偿部门或全数原贸易贷款的申请已获得原贸易银行的赞成。
(二)该住房已办好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该住房除为原贸易贷款供给担保外没有其他权力限定。
(四)申请人或其配头是该住房的产权人。
(五)采纳先还后贷方法的,原则上应在商转公确认书出具后规按期限内办好提早还款手续并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六)采纳以贷冲贷方法的,应由担保机构供给担保。
(七)商转公贷款没法结清原贸易贷款的,再次典质应已获得原立约方赞成,且公积金贷款宜为第二顺位典质,不得为第三或以上顺位典质。
(八)申请贷款的住房为双拼房的,该双拼房应合适本条上述相干划定。
第三章 贷款额度、刻日和利率
第十条(贷款限额)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合适以下限额尺度:
(一)不高于管委会肯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二)依照房贷比计较的最高可贷额度:不高于典质物价值的划定比例。
(三)依照供收比计较的最高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审定职工家庭收入,月还款额不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划定比例。
第十一条(可贷额度)可贷额度经由过程如下计较公式计较:
可贷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候系数+收入调理系数)×活动性调理系数。
告贷申请人、配合申请人可贷额度别离计较后累加。有以下任一情景,可贷额度在计较公式计较额度的根本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跨越本法子第十条划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一)采办装置式室第。
(二)本市认定的特点人材。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持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
装置式室第、特点人材按照本市相干施行法子及配套细则举行认定。
第十二条(商转公额度)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除应合适本法子第十条、第十一条划定外,还应不高于提早还款的金额。
第十三条(贷款刻日)公积金贷款刻日以年为单元,最短时间限为1年,最持久限为30年,但不得跨越职工法定退休春秋后5年和典质衡宇地皮利用终止年限,配合告贷的按此中贷款刻日较长简直定。
第十四条(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履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干划定。
第四章 贷款步伐
第十五条(贷款步伐)公积金贷款的步伐:
(一)申请。职工可向公积金中间、受拜托银行、担保机构或代办署理机构提出申请,按划定提交资料并共同贷款查询拜访和审核。
职工采办由房地产企业或担保机构品级三方机构供给担保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在合同存案挂号前申请贷款。不然,应在办好合同存案挂号后申请贷款。
职工采办再买卖商品住房的,应在办好不动产过户手续后申请贷款,或若有担保机构供给担保的,可在打点不动产过户手续前申请贷款。
商转公贷款采纳先还后贷方法的,原则上职工应在商转公确认书出具后规按期限内提早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采纳以贷冲贷方法的,由担保机构代办署理贷款申请手续。
(二)初审。公积金中间、受拜托银行、担保机构或代办署理机构受理职员举行初审,各自对贷款要件、要素完备性、一致性、真实性的开端查抄。
(三)审批。公积金中间对贷款危害举行审核。公积金中间贷款审批时限为收到齐备资料之日起5个事情日。
(四)复核。受拜托银行对公积金中间审批经由过程的贷款举行复核。受拜托银行对公积金中间作出的准许贷款决议有贰言的,可请求公积金中间从新审核。公积金中间从新审核后认为确有危害的,可撤消准许贷款的决议,并通知受拜托银行和职工。
(五)签约。受拜托银行复核无误后与职工签定告贷合同。
(六)担保。受拜托银行和职工应按告贷合同商定实时打点担保手续。
(七)放款。受拜托银行利用公积金中间营业体系打点公积金贷款发放挂号,以转账方法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至告贷合同商定的收款账户。受拜托银行应在落实担保后5个事情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八)归档。受拜托银行、担保机谈判代办署理机构应依规做好贷款档案的移交、归档、保管、操纵和烧毁等事情,贷款档案的平常办理由受拜托银行卖力,公积金中间可随时挪用贷款档案,也可同时创建贷款档案的备份。
(九)考核。公积金中间内控部分对公积金贷款勾当举行事中、过后抽查、监视,相干责任单元或部分应按照稽察定见实时整改,当事人应予共同。
第五章 平常办理
第十六条(贷款评估)必要对拟用于贷款的自住住房举行评估的,贷款申请人应拜托评估机构对该住房举行评估并承当评估用度。公积金中间应自行向评估机构获得评估陈述,无需贷款申请人提交,并在评估价、购房合同总价或工程造价款中取低者肯定该住房价值。
第十七条(自助办事)公积金中间应增强数据信息同享,推动贷款营业电子化、自助化、主动化。
第十八条(贷款轮候)当个贷率到达85%时,公积金中间应发出预警;当个贷率到达95%时,起头施行贷款轮候,公积金中间应予以通知布告并接管职工预申请,待资金足以支撑发放贷款时,按预申请受理时候的前后次序,打点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合同变动)告贷合同的树模文本由公积金中间监制,告贷人需变动告贷合同的,应经立约各方协商一致,依法签定变动协定。
变动告贷人、担保人、典质物、贷款刻日的,公积金中间应答贷款危害举行审核。
第二十条(过期处置)公积金中间应按照告贷合同@商%Y5DHh%定对过%ERgo1%期@贷款举行处理,处理后构成贷款丧失的,应依规申报呆账核销。
第六章 法令责任
第二十一条(骗贷责任)告贷人欺骗贷款的,公积金中间可按告贷合同商定究查其责任,并可采纳如下处置办法:
(一)终止告贷合同、遏制@付%x2r9O%出或提%428Lp%早@收回全数贷款。
(二)将失期举动传递职工地点单元。
(三)依规纳入失期名单。
(四)经由过程公积金中间网站、社交平台或本市媒体向社会暴光。
(五)取缔自失期举动认定之日起5年的贷款资历。
有关单元或小我涉嫌捏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等造成骗贷的,公积金中间应依法提请公安构造处置。
第二十二条(贷后停缴)凡缴存单元未打点缓缴手续,或未因灭亡、离退休、出境假寓而刊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告贷人在贷款发放后遏制缴存公积金持续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中间应按告贷合同商定实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拒贷责任)公积金中间查实房地产企业、贩卖代办署理机构及其他受拜托单元限定、阻止和回绝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的,按如下方法处置:
(一)约谈。
(二)责令期限打点。
(三)转交或函降血脂藥,告住建、不动产挂号部分依规处置。
(四)函告行政主管部分或行业协会。
(五)传递。
(六)依规纳入失期名单。
第二十四条(受托机构责任)受拜托银行、担保机谈判代办署理机构等专业办事机构未依照划定打点贷款营业,公积金中间将按照有关法令律例和互助协定究查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间责任)公积金中间及其事情职员在公积金贷款办理事情中存在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情枉法等违法违规举动的,依法究查行政责任乳膠手套, ;涉嫌犯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构造处置。
第二十六条(共同查抄义务)公积金中间在实行公积金贷款办理职责进程中必要查询拜访取证的,有官僚求相干单元或小我报告环境、供给相干书面质料或电子数据等,相干单元或小我理当共同,不得回绝。无端拒不共同查询拜访取证的,公积金搬家公司,中间可按如下方法处置:
(一)书面函告改正;
(二)函告行政主管部分、行业协会、上级主管部分、事情单元;
(三)传递;
(四)依规举行营业打点限定;
(五)依规纳入失期名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名词诠释)本法子有关名词诠释以下:
先还后贷: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自筹资金提早部门或全数了偿原贸易贷款余额,再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以贷冲贷: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经由过程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了偿部门或全数贸易贷款余额。
双拼房:相邻的、存在两个自力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但拼集在一块儿利用的住逢甲住宿,房。
最高贷款额度:管委会见向全部缴存职工所设定的在必定时候内同一稳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房贷比:贷款金额占典质物价值的比例。
供收比: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
缴存时候系数: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月份总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收入调理系数:职工申请贷款时月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活动性调理系数:住房公积金资金活动性变革环境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个贷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与归集余额的比值。
第二十八条(政策调解)在申请贷款时代遇政策调解的,公积金中间以受理贷款的时候为界线别离合用新旧政策举行审批。
第二十九条(授权事项)本法子第十条第(一)项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间订定并报管委会核准后颁布履行,第八条第(二)项信誉状态、第八条第(三)项缴存公积金规按期限、第八条第(五)项划定范畴、第十条第(二)项房贷比划定比例、第十条第(三)项供收比划定比例登科十一条可贷额度计较公式各项参数,由公积金中间按照资金活动性、贷款危害等身分制订后颁布履行。
第三十条(志愿缴存人贷款)志愿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政策由公积金中间参照本法子订定,经管委会审议通事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一条(法子诠释)本法子由公积金中间卖力诠释。
第三十二条(施行时候)本法子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有用期至2025年 月日,2015年1月14日公布的《东莞市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子》(东府〔2015〕9号)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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