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兩年接逾百借貸騙案 吳太哭訴中介謀財害命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右)促請当局周全檢討《放債人條例》。至公報何進昇攝至公網2月5日訊 (記者何進昇)借貸騙案時有發生,工聯會2014年至本年一月,接獲約170宗借貸騙案,触及金額高達2.59億元,被濫收中介費高達8682萬。有市民被中介公司騙取150萬元顧問費後自殺,留下遺孀和一對后代早洩藥,,促請当局周全檢討《放債人條例》,擴大規管中介NPB即時,及借貸公司的範圍。
約170宗借貸騙案中,受害人年齡介乎20歲至80歲,此中54歲、經營印刷公司的吳师长教师,客岁12月28日在香港仔的廠房吊頸自殺,並留下遺書:「對不起!你們給我好好照顧老媽子吧。我因借錢被一公司騙去150萬元,我也知本身如(愚)蠢,無法面對,對不起了。」留下遺孀和一對后代,並揭發吳师长教师原來在客岁10月向財務公司借貸150萬,分12期還款,首11期每期還利钱已達3.75萬元,年利率高達30%。
吳太(左)信赖丈夫「不到絕路都不減肥藥,會借錢」。至公報何進昇攝
吳太同時找到另外一張懷疑是中介公司開出的收據,顯示中介公司向其丈夫收取150萬元顧問費,「若是唔係被人呃,點會借150萬要給150萬」,現已交由警方處理。吳太暗示,丈夫性情單純,并且不會向家人訴說苦衷,因為不想令家人擔心,凡是是「報喜不報憂」,信赖丈夫「不到絕路都不會借錢」。她稱,現時間中會收到不明來電聲稱找吳师长教师,但未有理會。現時18歲女兒將會考大學,必要補習費,筹算本身賺錢,不筹算領取綜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吳师长教师生前被誘騙將他與母親聯名擁有的私家物業作貸款典质,但因一般聯名物業進行租遊覽車, 按揭必要業權共有人簽署協議,但個案中,中介公司指使吳师长教师分契,進行單方面二按,當吳师长教师無力還款,財務公司便可以經法庭取去吳师长教师的業權,象征財務公司可能迫使物業另外一分權人賣樓,從中獲利。
她促請当局周全檢討《放債人條例》,擴大規管中介及借貸公司的範圍,建議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考慮向理債及輔導服務機構供给財政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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